按照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现就公开收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收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二、收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举报热线电话:12345或12348;
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信件方式,向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反映(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有关事项
(一)提供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涉及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名称以及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便于核实处理。
(二)鼓励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及相应证据材料。我们将按反映人意愿对人员信息和反映内容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三)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附件: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问题线索收集联系方式
山东省司法厅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问题线索收集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