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News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威海市律师协会

联 系 电 话:综合一部:5280918

综合二部(行业党委办):5207148

财务部:5200886

邮 箱:wh_whlx163@163.com

网址:www.weihailawyer.com

地 址:威海市统一路421号

法院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系统上线运行介绍

2020-07-24 10:30:22

为加快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近期,我省法院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系统上线运行,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为便于我市律师了解和使用该系统,现将相关的视频介绍资料和使用中的注意事项通过市律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供全市律师学习。

资料视频:

法院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系统操作指南

网上立案注意事项

1.起诉材料的提交要规范。申请网上立案提交诉状、证据等材料,应该客观、真实、准确、全面,要规范、按顺序上传至山东省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上传时,应使用扫描仪扫描上传文本(JPG或PDF),不能简单地上传手机照片。采用彩色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格式为JPG或PDF。扫描上传件应当清晰、完整。有条件律师事务所应配备网上立案终端(外网电脑、高拍仪、扫描仪)。代理案件需要网上立案的,尽可能在律所的终端办理。虽然法院在立案大厅配备了网上立案终端,也有导诉员,但有限的资源尽量给没有代理人,不能够熟练进行网上立案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提供工商登记信息(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工商部门调取)。申请网上立案时的当事人人数、信息要与诉状一致。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内容要一致。当事人的信息(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填写齐全,不能简单地填写“0”。证据材料的页码要连续,不能只上传首页和尾页,中间页码不能缺。证据过多的应提交证据清单,证据与之对应。提交时注意核对提交申请的法院、选择的程序等是否正确(例如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应选择“民事特别”模块立案)。

2.诉讼请求需明确。请求中主张利息的,数额要具体,并附上计算方式。请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写明标的物价格;离婚案件中请求分割财产的,也应写明财产价格。

3.送达地址确认书真实有效。应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能仅填写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地址及律师的联系方式。仅可能勾选同意电子方式送达,并完整如实填写接收信息的电话号码、邮箱地址、微信号等,在网上接收和查看受理案件(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在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法院。

4.执行、保全类立案。保全类案件不要与民事一审案件一并提起。诉前财产保全需提供财产即将灭失的证据。诉中保全的案件在一审民商事案件产生案号后再行提起。诉讼保全需提供的材料有:保全申请书、保担保函、财产线索。申请执行立案时,若有保全,需提交保全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线索,申请书需计算执行标的总额。

5.诉前调解工作。对适宜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应尽量引导当事人优先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并指导当事人下载相关手机APP或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查看案件材料,配合法院、调解组织、调解员开展线上调解。

6.电子阅卷。通过网上申请立案的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平台申请互联网阅卷,律师申请电子阅卷的,需提供当事人出具的阅卷授权委托书并附所函与执业证复印件。无法通过网上阅卷的,可携带相关手续到诉讼服务大厅电子阅卷,可提供复印、刻录光盘等服务(大家尽量接受电子复制)。

7.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查询案件承办人、办理流程、案件节点等信息可通过12368办理,向法官提交材料可通过诉讼服务大厅的材料转接窗口办理,但应提供准确的案号、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件承办法官等信息。

上一篇:没有了

flogo.png

协会介绍  |  新闻动态  |  行业党建  |  行业规范  |  律师诚信

实习管理  |  办事指南  |  律师查询

办公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21号        电子邮箱:wh_whlx163@163.com                      

联系电话:综合一部 :5280918   综合二部(行业党委办):5207148     财务部:5200886

版权所有©2020威海市律师协会 鲁ICP备2021009669号    网站建设:恒汇科技


w1.png    w2.png

      微信公众号                     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