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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律师法

2010-05-26 14:25:02

我市律师积极开展“5.15”律师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暨律师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意见》(鲁司[2008]8号)文件和《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根据律管处和省律协“关于举行‘5.15’律师咨询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律师协会于5月15日,组织全市39家律师事务所和7个援助中心的执业律师和工作人员近160人,集中开展了“共建平安威海律师在您身边”为主题的“5.15”律师法宣传法律咨询日活动,三市三区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出动,深入到市区、街道和集贸市场等繁华地带,设立62个法律咨询点,举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律师咨询日活动,以此,纪念《律师法》颁布实施12周年暨庆祝修订后《律师法》正式实施,整个活动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接到省厅通知后,市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律师咨询日活动领导小组;将省厅的通知转发各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律师事务所,并结合威海的实

际,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各市区局也按照市局和省厅的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活动期间,市领导曲展强、梁良、任怀平等在市司法局负责同志陪同下视察了设在威海政府广场和威海卫广场的咨询现场,并看望了参加咨询日活动的律师及工作人员。各市区领导也分别深入到现场看望了参与宣传、咨询的全体同志。市律协会长韩强、副会长国辉、副会长徐承平亲自参加咨询、分发传单、解答法律问题。

二、组织严密。市局根据省厅的要求,制定了计划和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各市区分管局长、各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传达了省厅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市区局根据市局的要求也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案,保证了律师咨询日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三、形式多样。律师咨询日活动中,我们采取了多种有效地宣传咨询形式:请市领导巡视,发表讲话,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参加现场采访和报道,组织律师撰写纪念文章,悬挂、张贴横幅大字标语,印发纪念《律师法》颁布实施十二周年、请律师十大“秘笈”、聘请律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律师从事的业务范围、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的行为、律师协会职责等宣传资料,现场宣传解答咨询等。

四、效果明显。律师咨询日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统计,活动期间,各级领导巡视15人次。电台、电视台、报社发表消息、文章10篇(次)。悬挂、张贴大字标语40多幅,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400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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